纹身大全
成都网警发布一条消息称,警方接网民问讯“成都夜晚上街露纹身会被抓”是真是假,经警方核实,“此条信息为谣言,此前曾在外地出现,已被辟谣。”
网友的担心并非毫无依据。在朋友圈,确实流传过“纹身是黑恶势力外在表现”的横幅。有一段时间,还传出电视直播中不要出现纹身的说法,但后来像张琳芃这样有纹身的球员仍可以正常出现,传闻才不攻自破。
一段广为流传的短视频也显示,在一个娱乐场所,有警察拿着话筒说,把身上有纹身的带回派出所排查。这段视频来路不明,也无法确定是现实中发生或者影视作品中的片段。但即便是执法现场拍摄,“把身上有纹身的带回派出所排查”,和“夜晚上街露纹身会被抓”,这两者的差距也何止十万八千里。视频中所展示的是一个复杂的场景,可能是警方经过调查该娱乐场所后的一个执法行动,在这种场景下对身上有纹身的展开进一步排查,也是正常的程序。
去年8月开始,一个名为《黑恶势力29种常见外在表现形式》的文件在网上传播。这个文件在各地警方的网站上都有转载。就在这两天,还有自媒体使用“警方权威发布|佩戴大金链子是黑恶势力的第一种表现形式”这样的标题,报道济南警方“首次公布黑恶势力的29种表现形式”。
但细究就不难发现,这个文件有相当的专业性。“大金链子”和“纹身”来自第一条,完整表述是“佩戴夸张金银饰品炫耀的人员和以凶兽纹身等彪悍、跋扈人员从事违法活动的”,可见,除了佩戴夸张金银饰品和纹身(还要是凶兽纹身)外,更关键的是还要“从事违法活动”——换句话说,即便是戴金链子和有纹身,只要不“从事违法活动”,也和黑恶势力没什么关系。
说到底,“常见外在表现形式”,只是一个统计意义上的“总结”,既不是判断是否黑恶势力的“必要标准”,也不是“充分标准”。但是,去掉定语和各种修饰词,就变成了“纹身就是黑恶势力”了。这是网络时代信息在传播中变形的典型例子。把复杂的信息进行简化,脱离特定的前后语境,再放到一个新的情景中,就制作出了“谣言”。
很多人乐于传播这样的信息,除了有一种看热闹的娱乐心态外,还有一种隐隐的担忧:扫黑除恶对维护社会安定、增强人们安全感很有必要,但人们也担心它会被扩大化,误伤一些无辜群众。
有一些地方机构在宣传的时候,用语的不讲究,又加重了这种担忧。“坚持打早打小,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”,这样的横幅挂在幼儿园,让人啼笑皆非;“有黑扫黑,无黑除恶,无恶治乱,无乱打吵,无吵防闹,无闹管狂,无狂控跳”,这样的宣传语,看起来很讲究递进,但却只能添乱。
令人欣慰的是,公众的隐忧已经受到官方重视和正面反馈。4月9日,全国扫黑办发布关于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的四个意见,其中最高法、最高检、公安部、司法部联合印发并实施的《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》,要求准确认定恶势力和恶势力犯罪集团,坚决防止人为拔高或者降低认定标准。
人们不应该有纹身上街被抓的恐慌。夏天到来,一些女孩露出漂亮的纹身,没有一点黑恶的意思。2019年的中国,应该有这样的包容度。